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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指出,购房注意事项一:在买房前要仔细查清房屋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买房人在看房的时候,要查看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同时验明身份证、户口簿,以确认卖房人就是产权证书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代人卖房的,必须有房主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有房屋共有人的,要见到各位房屋共有人。不要轻信中介员工的口头承诺和解释,一切都要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仔细核实。
购房注意事项二:签署各种法律文件和合同时要慎重仔细,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程序细节等规定尽可能细化,以降低违约和产生纠纷的可能性。看房期间,不要签署《看房协议》之类的文件;在与卖方达成买卖房屋合意的时候,不要签署《居间中保合同》、《买卖居间合同》之类的三方协议,要单独与卖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买房人应当运用补充条款与卖房人尽可能细化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时间,并且规定好逾期的违约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往往是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要逐条仔细审查条款内容,对于不合理之处要当即提出异议,充分利用补充条款、特别约定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合理规避和防范风险。
购房注意事项三:买房人要巧妙利用多渠道规定卖房人和中介公司的义务,明确他们的责任,合理分配风险。一方面,为防止某些卖房人违背诚信“一房二卖”,可以设法在《买卖合同》中提高违约金的数额,甚至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等于“一房二卖”后的差价,或约定成如果卖方违约,则由卖方赔偿买方已支付的居间费用。另一方面,对于中介公司,要督促其诚实、及时、勤勉尽责地完成各个阶段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