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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的报道见报后,陆续接到不少读者的电话,他们的经历听得我背后直冒冷汗。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朱洪鹤律师,也一直很关注事情进展,“现在社会上的民间借贷很多,很多人为了还钱,或者听了放高利贷人的教唆,故意设局,买房人真的是防不胜防。”
怎样才能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朱洪鹤律师给了三点建议:
一,要在付款方式上做好约定,千万不能一次性把钱付给房东。所有的钱都必须先打给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并约定在办完三证之后再由中介打给房东。
二,除了中介带领去看之外,自己在不同的时间段去看房子,或者去问问邻居和物业,了解下房子的具体情况。
三,要对卖方的个人和家庭情况做一定的了解。检查房产三证的原件,知道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和拥有权形式。
其实我倒觉得,每个参与交易环节的人,都应该反省一下,比如说中介,有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有没有对房东进行严格把关;买家有没有做些防范措施,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大家都能做到,相信再高明的骗子也是无缝可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