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范县城区中原路东延、祥和路等10条道路及城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范县城区中原路东延、祥和路等10条道路及城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范县城区中原路东延、祥和路等10条道路及城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范县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中原路东延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起于康宁路,止于新兴路,全长390m,红线控制宽度40m;②祥和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该路起于德政街,止于黄河路,道路全长326m,红线控制宽度15m;③龙马路西延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该路起于人民大道,止于杏坛路,道路全长650m,红线控制宽度40m;④杏坛路北延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该路起于金堤路,止于龙马路,全长500m,红线控制宽度40m;⑤长泰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长泰路与怡苑路交叉口两个分流岛,全长260m;⑥金融街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起于黄河路,止于德政街,道路全长320m,红线控制宽度15m;⑦德政街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起于龙泉路,止于康宁路,道路全长1400m,红线控制宽度20m;⑧福寿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起于黄河路,止于板桥路,道路全长560m,红线控制宽度70m;⑨金堤路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起于杏坛路,止于迎宾大道,全长745m,红线控制宽度30m;⑩怡苑路北延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起于龙马路,止于义和庄,全长220m,红线控制宽度4m。各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人行道、雨水、供水、污水、路灯等配套设施。
项目沿线主要敏感点有:杨庄、李庄、义和庄、朱古堆社区、赵亭、濮阳乒乓球实验中学、范县公安局、范县新区初级中学、盛世兰亭小区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路基施工过程中由于挖取土、填方、弃土、推土及搬运泥土和水泥、石灰、沙石等的装卸、运输、拌合过程中有大量尘埃散逸到周围环境空气中。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内燃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时排放出的污染物将对空气造成污染。
项目运营期,道路两侧空气中CO、N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时泥土、泥浆散落、漏油等会造成水体局部油污染;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施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地基处理时有柴油打桩机、钻孔机械、真空压力泵和混凝土搅拌机械等;这些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营运后,道路行驶的车辆的发动机产生噪声;另外,车辆行驶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磨擦等也会产生噪声;由于隧道路面平整度等原因,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4、生态环境
在施工期隧道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占用农田、引起水土流失、造成农业减产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景观破坏等。
隧道在运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是占用耕地、林地。其影响方式主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隧道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上的尘土,产生量很少。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对水泥、砂、石灰等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
运营期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林带,以期达到吸附净化汽车尾气、扬尘的作用。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由于生活区污水排放量很小,沉淀后用于降尘,对地表水不会构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对工人加强教育,科学施工;在有雨水及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施工完成后推平沉淀池。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本工程雨水管道拟分为两个系统,道路雨水经工程边沟、急流槽和引水沟共同组成的排水系统收集后就近排入项目附近天然沟渠内。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和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在运输路线穿镇过村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在施工机械上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尽可能选在白天施工,在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运营期受噪声影响的主要是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营建绿化防声林带,以及调整临路一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等。
4、生态保护建设方案
对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地表层耕作的熟土推至一旁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至恢复原有表层,以利以后耕作。运营期加强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5、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存放的专用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市生活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对工程弃渣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营期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影响,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
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通讯地址:范县中原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5265722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3731815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评价合作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39057280
电子信箱:511149429@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