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已定:和土地财政没关系?
发布时间:2015-8-14
来源:东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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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地产财经周刊
受访嘉宾:
中房房地产协会首席研究员 李战军
“无论房地产税如何实施,市场如何波动,房价上涨都会是理性上涨,房价下跌是做不到的。”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尹伯成
“土地财政收入的量是非常大的,房地产税再怎么征收,都不太可能征收到当前土地财政收入达到的资金量。”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房地产系系主任、东方房地产学院常务副院长 华伟
“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房地产税是个体系,房产税只是一个税种,不要一叶障目。”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自此,各项关于房地产税的问题再次跃然纸上,进入大众的视野,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社会各界也发出了各种声音。本期《东地产财经周刊》(以下简称“《东地产》”,微信号:dongdichan)分别采访了中房房地产协会首席研究员李战军,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房地产系系主任、东方房地产学院常务副院长华伟,共同解读房地产税立法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您认为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李战军:主要因为涉及房地产的税收过去都不是人大立法的结果,而是由中央政府和各地政府制定相关法规政策。但政府是没有权利立法的,现在要把这种现象改变过来。这样的话,政策出台的程序也不一样,政府出台就出了,而人大要经过调研论证后经过一系列手续才能立法。但今天只是一个立法公告,就像是宣布我要生孩子了,但是什么时候生还没有确定。人大做一个立法,三年出来是最快的,因为它不仅涉及到单一税种,还涉及到诸多税种。再有,这个立法涉及到房地产税改革,这种改革就是要降低流转税的税种和税率,提高税务环节的税务比重,要使税赋总量不增加,这就涉及到房地产税的税制体制改革和税收制度的改革。
尹伯成:改革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税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是税收制度中很重要的一个税种,过去因为市场经济没有真正发展起来,房地产税收一直没有很好地改革,但税收体系要建立起来必然要加入房地产税。其次要解决地方土地财政的短期行为,过去政府依靠卖地解决地方财政问题,这是不能持续的。房地产税建立起来后,能为地方政府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税收财政的来源。此外,也是为了房地产行业本身长远稳定健康的发展。有了这个税收之后,短期操作的行为就得到约束,为房地产行业建立了一个长效机制。不像过去那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华伟:整个中国现在政府权力太大,政府应该是游戏规则的执行者,而不是制定者,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应该是全国人大,以前全国人大的功能没有发挥,在计划经济时代授权给了国务院。现在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产业,要长治久安才能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在这样情况下,从长远布局,顶层设计上考虑。房地产税不应该是建设部的事,也不是政府临时调控的事,要从法律的层面为房地产的运营提供一个税收体系。在这个体系内,政府操作有主动权,但主动权的范围不能超过这个体系。权利有了一个边界,让行政和市场可以共同发挥作用,这样就可以扬长避短。
有观点称房地产税是土地财政的良好替代,您怎么看?
尹伯成:房地产税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不是土地财政的良好替代。土地财政收入的量是非常大的,房地产税再怎么征收,都不太可能征收到当前土地财政收入达到的资金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房地产税是不可能替代土地财政的。
华伟:房地产的税制改革和土地财政没有什么关系,因为首先土地出让金不属于税收,行政事业收费不属于税收。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房地产税是个体系,房产税只是一个税种,不要一叶障目。很多人把房地产税这个体系和房产税这个税种混到一起。房地产税和土地财政不是直接的关系。
李战军:立法还没有立出来,还没有说哪个税种是地方的,哪个税种是中央的,这只是一个草稿,要向大家来征求意见。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它里面有很多分支,不能以偏概全。
重庆和上海于2011就开始试点房产税,但该模式最终被否定,那么您认为房地产税的体系模式最终能否被社会认可?
华伟:试点房产税并没有得到人大的批准,是国务院搞出来的,是国务院越权的表现,国务院没有立法权的,如果一个行政机构能够无限制地张罗试点,还要全国人大做什么。现在体系还没有公布,至于后续能否被认可,现在还不能给出答案,还没有结婚,怎么知道是生儿子还是生女儿。房地产税收草案出来后,我们才能评判之后会怎么样。
尹伯成:肯定会认可。过去的模式都是由地方推出来的,很多都不符合相关要求,不符合市场经济国家税收的要求,而成为一个体系的话,大部分老百姓(603883,股吧)都会很拥护,因为房地产税不会加重广大老百姓的负担。而对于那些房子占有多的,或者人均住房面积比较大的,则会付出很多的成本。
李战军:要讲具体化,房地产要征税,这是政府的权利,也是一直在征的。什么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房地产税就从来没有不征。对现有的房地产税进行调整,进行立法,进行改革,并不是说现在没有。地产税收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一部分。但不能把房产税的立法看成是一种单一税种的立法,凡是涉及到房地产的各种税收,都是税制立法的内容,他要进行立法的调研,要进行法律内容的调整,要对现有的房地产税收进行结构性的调整。总体上来讲只要税种减少,税赋总量不增加,税赋结构更加合理。
房地产税的立法和征收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尹伯成: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一个长期稳定发展的预期,可能短期内对房价会有一个影响。因为拥有很多房子的人可能会抛售,但是长远来看,对整个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利好。
华伟:税收体系如何涉及还没有确定,原理框架出来之后,才能判断对市场有怎么样的影响,游戏规则处于变化的不确定中,有可能都变,有可能微变,也有可能不变。人大建立这个体系,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还不能评判。
李战军:无论房地产税如何实施,市场如何波动,房价上涨都会是理性上涨,房价下跌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