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规:政府保障房建设等9方面信息必须及时公开
发布时间:2015-8-17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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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要在相关网站和场所公开以下9方面信息: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 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
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获悉,该省于近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各级政府要在相关网站和场所公开以下9方面信息: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 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
河南省政府要求,信息公开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其中,政府要在同级政府网站公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网站和办事场所 发布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服务指南。各级政府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决算执行情况应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按照省政府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开住 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各级民政部门每半年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 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环保部门被要求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时 公布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