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房产网获悉】12月3日,我市下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自即日起,我市对农民进城购房予以补贴。在市城区购房由市财政补贴,在县城购房由县财政补贴。在市城区购房,由本人申请并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和村证明,经房管部门审核后,根据缴纳契税证明,市政府对农民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对购买二手房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科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省政府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有关精神,我市出台了该《办法》,明确多项政策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办法》提出,要切实提高农民进城购房的金融服务效率,加大对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民进城购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出资5000万元,市政府在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设立住房担保机构,实施农民购房担保,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提供风险分担或缓释措施。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办法》提出,鼓励引导农民工参加公积金缴存,为农民工开通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及时为缴存农民工流动办理接续、转移手续。用工单位要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改善住房条件,扩大住房消费。
《办法》强调,要维护进城农民既有权益,农民进城在市城区或县城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选择在原籍或购房所在地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原享受的医疗、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农民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后,其子女享有进城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办法》要求,当地政府和房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组织进城农民采取团购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降价,降低购房成本,减轻农民购房负担。
《办法》还就农民进城购房后,强化就业保障、完善公共配套建设和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此外,外来人员、市城区无住房家庭也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扩展阅读】
《一评:农民买房补贴政策》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