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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们安家立命的场所,由于房子不同于普通消费品,且涉及金额大,在买房过程中也是最容易产生一些这样又或是那样的纠纷。不少人初次买房,对于买房过程中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从而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买房纠纷。本文整理了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律知识,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防止买房被骗。
一、楼盘广告宣传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去买房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内容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因此,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二、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且主管上有过错。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且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性的和非财产性的。
3、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
1、房号及户型。
2、房屋的建筑面积。
3、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4、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5、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6、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7、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四、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1、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五、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订金能退,但定金不能退,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来源/房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