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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房产网小编从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获悉,为规范濮阳市城区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濮阳市城区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将于2018年12月18日起实施。
(网络图,侵权立删)
以下为文件全文:
关于在城区开展存量房(二手房)
交易资金监管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房屋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防范交易资金风险,保障房屋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的存量房交易秩序,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建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住建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濮房〔2016〕10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决定自2018年12月18日起在市城区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什么是存量房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主要包括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债权人手上的房屋、个人手上的房屋(未居住过)、法院查封的以及中介代理人手中的房屋等。
什么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指买卖双方与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购房人将购房款转入监管账户;买卖双方申请办理房屋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由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授权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将交易监管资金划转卖方账户。若交易失败,则该交易监管资金回退至买方账户。
由濮阳房产网编辑整理,素材来源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