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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能否买卖、如何买卖,一直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据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购买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承购人可以通过向政府补缴差价款的方式获得完全产权,进而实现上市交易。
(网站截图)
近日,濮阳房产网小编也在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站获悉到建设新村住宅房地产分层市场价格评估结果明细表。小区分层市场价格的重新评估,意味着经济适用住房承购人要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需要向政府缴纳新的差价款。小伙伴可以了解下需要补缴多少差价款吧!
建设新村住宅房地产分层市场价格
评估结果明细表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中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的条例中关于交易管理的条例明确指出:2007年11月19日以后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符合回购政策的由政府回购;须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按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时市场评估价的10%缴纳差价款。
例:你位于建设新村多层3楼的经济适用住房已满5年,要取得房屋所有产权,则需缴纳市场评估价3860元/平的10%,即386元/平的差价。
附:濮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变更为商品住房公告
由濮阳房产网编辑整理,素材来源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