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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又有一批土地将被征收,据濮阳房产网小编了解,今天,濮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3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9个村。
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附属商服用地、储备用地、成片开发用地。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否则不予补偿。
你家的土地有被征收吗?
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
现在就让我们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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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29号
为保障濮阳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濮东街道办事处宗昌湖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地块位于龙都路以东、郑济高铁以西、黄河路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附属商服用地(郑济高铁濮阳东站片区开发枢纽二期工程)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华龙区政府委托濮东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华龙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濮阳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9号
为保障濮阳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胡村乡史豆固村、贾田楼村、蒋孔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位于开州路东、马王路南、纬五路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储备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胡村乡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日
濮阳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12号
为保障濮阳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一涉及皇甫街道办事处前范庄村村民委员会和华安街道办事处谷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位于祥云路东、第三濮清南河西、龙门路南、中原路北。
地块二涉及胡村乡北豆固村、史豆固村、贾田楼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位于经三路东、开州路西、纬一路南、纬二路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皇甫街道办事处、华安街道办事处和胡村乡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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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濮阳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