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油田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日前,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原石油工程公司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的通知》,具体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1.调整购买住房提取年限。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由原来的5年内调整到3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2.新增加装电梯提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家庭,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仅限提取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3.取消住房维护修缮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房面积的限定。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单套建筑面积必须在200㎡以内。
2.提高首付款比例。对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4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60%。
三、有关说明
1.本通知与油田以往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调整的部分继续有效。
2.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3.本通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中原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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