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棚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我省再获国务院激励表彰。至此,我省已连续三年被国务院予以督查激励,三门峡市、平顶山市、郑州市分别获得2000万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同时,国家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对我省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累计改造脏乱差居民区和城中村4431个,涉及棚户区居民200多万户,开工棚改安置房320多万套,已建成交付187万多套,回迁安置居民约123万户,累计完成投资790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近万亿元。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力改善了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有效带动了建材、家居、家电等投资和消费,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早在2009年,即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22个相关省直部门为成员的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全厅之力,采取厅领导分包、处室对口巡查、年终考核验收等措施,压实各市县政府主体责任,激发基层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务求工作实效。各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棚改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如三门峡市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问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彻底。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配合紧密、务实高效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机制。
二、坚持政策引领,提高工作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文件要求,先后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豫建住保〔2021〕69号)等文件,逐步搭建并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框架,充分发挥政策引领和保障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坚持突出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年度改造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目标,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实行年初定计划、年中促进度、年底抓考核工作机制。对督查和考核中发现的工作不重视、开工进度慢、工作成效差市县,全省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奖补资金。对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全省通报表扬,逐渐在全省范围形成争先恐后的干事氛围。
二是抓好资金筹措。抢抓棚改融资政策机遇,在全国率先建立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贷款模式,通过国开行、农发行累计签订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贷款合同项目565个3945亿元,已发放贷款3018亿元。2019年国家推行棚改专项债后,我省各级财政和棚改部门积极申请,累计发行棚改专项债项目1207个1077.72亿元。近三年来,共申请各类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88亿元,省级财政安排7.96亿元,有力保障了棚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做好用地保障。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应保尽保,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指导各地在编制土地供应规划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确保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对涉及的符合条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住房项目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坚持为民理念,实施和谐棚改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参与度。在棚改项目实施前,对改造方案、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房选址、项目规划设计等,通过“四议两公开”、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和全体居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郑州市坚持“四不拆”,即:不签协议的不拆、兑付不到位的不拆、思想工作不到位的不拆、群众合法利益受损失的不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项目建设中,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组织的各类过程性监督。安置房建成后,按照签订协议时间顺序或其他群众认可方式公开选房,选房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鼓励连片改造,提高居住便利性。把棚户区改造作为百城提质建设工程重要载体和抓手,与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以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提高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强化“五规合一”,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实施整街坊、成片区有机更新和有序改造,充分考虑群众就业、就医、教育、休闲等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公共绿地,以及便民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不断提高居住品质和生活环境。
三是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居民回迁率。坚持一手抓开工,一手抓建成。在确保完成年度新开工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切实缩短居民回迁周期,提高居民回迁率。目前,全省累计123万多户居民住进新居,彻底告别了脏乱差棚户区。平顶山市和郏县在推进棚改工作中,坚持“三个统筹”,即安置房建设和拆迁收储、百城提质统筹谋划,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手续办理统筹谋划,新建项目和续建、待建项目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棚户区改造、城市建设和改善居住条件,综合成效明显。
四是推进逾期整改,提高群众获得感。在全省开展棚改逾期未交付项目排查,建立逾期项目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行半月报制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全省棚改逾期已完成整改近9成,有效防范化解了风险隐患。洛阳市制定了《洛阳市城市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实施意见》,相关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棚改逾期项目和安置房问题项目整改工作推进顺利。我省棚改逾期整改工作经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简报形式印发全国住建系统。
五、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长效机制
我省高度重视棚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审计整改专班,建立了联合会商、转办交办、月报告、督办提醒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对现行规章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和完善制度并重,整改问题和促进提升并重,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全省先后出台16份长效机制文件,不断规范和提升棚改工作质量。我省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省审计厅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全国住房保障政策培训会上介绍工作经验。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