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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继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发布《购房警示》后,昨天,濮阳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也发布了《购房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谨防十大“购房风险”,并公布举报电话。
濮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购房风险提示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等金、定金、预定款等款项的的即是风险。
2、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政策的即是风险。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自制合同不签订网签备案合同的即是风险。
5、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证上不显示的以公示为准)
6、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即是风险。
7、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相关人员通过收取价外费用承诺为购房者提供意向房源的即是风险。
8、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返租、包租等宣传方式的即是风险。
9、购房者只听信销售人员关于区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介绍,未自行核实的即是风险。
10、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
举报维权。如发现开发企业有违规销售和其他违规行为,使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向濮阳县房地产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0393-3355306
2021年12月13日
这十大风险可以说事关每一个购房者的利益,在买房前多留个心,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避免,如若中招,也要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举报、维权等处理。
最后,濮阳房产网小编温馨提醒:去买房时,可以大胆的问有没有预售证、有没有监管账户、公示账户和监管账户是否一致。
来源/濮阳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