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2022〕2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丰县2022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清丰县2022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5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0〕39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精简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5〕9号)要求,结合清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清丰县2022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由建新区和拆旧区组成,采用“先建新、后拆旧”的模式。该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共2块,地块一位于城关镇坑里家村、纸房乡大屯村、高堡乡前王家村,占用农用地15.2455公顷,其中耕地15.0589公顷,坑塘水面0.1866公顷;地块二位于柳格镇东赵家、梁庙、杨菜园村,占用农用地18.4757公顷,其中耕地16.8876公顷,果园0.0102公顷,沟渠1.5779公顷。建新区总规模33.7212公顷,占用农用地33.7212公顷,其中耕地31.9465公顷,沟渠1.5779公顷,园地0.0102公顷,坑塘水面0.1866公顷。
拆旧区图斑共56个,拆旧区涉及古城乡梁村;韩村镇后冯家村、苏二庄村、孟焦夫村;大屯乡炉里村、坡里村;大流乡前李家村;瓦屋头镇丁韩家村;阳邵镇西阳邵一村、兴旺庄村、潮汪村;纸房乡张二庄村;柳格镇前士子元村等8个乡镇1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计56个拆旧地块,总规模34.189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34.1894公顷。
二、项目区类型
该批增减挂钩项目属于“先建新、后拆旧”类型,拆旧区为村庄住宅用地和采矿用地,拆旧区自规划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拆迁完毕并复耕,归还建设用地周转指标。
三、拆迁安置原则和方案
(一)安置原则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另有宅基地和房屋的不予安置;家庭不够分户条件的不予安置。
(二)安置方案
拆旧安置按照“维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根据“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的方式,采取货币安置的形式进行拆迁安置。
为鼓励支持居民搬迁,采取奖励的方式对搬迁户原住房拆除进行奖励。签订协议并拆除原住房后,按原住房面积以4万/亩的标准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四、组织领导
成立拆迁安置区建设指挥部,制定拆迁安置工作方案,坚持依法、和谐拆迁安置,对于干扰破坏拆迁安置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来源/清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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