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房地产中介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落实好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和完善经营门店、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二、加强对经营门店、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备口罩、消毒用品等必要防疫物品。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积极配合属到地社区参加核酸检测。四、接待客户要严格实行佩戴口罩、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等措施。五、落实来访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做到来访人员情况可追溯。六、原则上不举办集中营销、企业聚会、员工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七、倡导通过网上、电话预约等方式分流客户线下来访,严格控制经营门店客户接待总量。八、进行带看等业务活动时,鼓励通过虚拟现实技术(VR),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减少与客户接触的频次和时长。
九、线下带看房源时,要遵守属地社区、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每次带看客户不超过一组,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
来源/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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