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濮阳市高层次人才公寓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为高层次人才在濮就业创业提供过渡性住房,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
《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濮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2022年修订)》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且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在濮阳市域范围内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
《办法》规定,对于A类高层次人才,提供2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对于B类高层次人才,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对于C类高层次人才,提供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对于D类高层次人才,提供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
《办法》提出,对纳入保障对象的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相应标准的人才公寓。夫妻双方同属保障对象的,按照认定类别高的一方上调一个类别予以住房保障。对纳入保障对象而未入住人才公寓的,按照其应享受的人才公寓市场租金予以发放租房补贴,A类高层次人才每月2800元,B类高层次人才每月2200元,C类高层次人才每月1800元,D类高层次人才每月1300元。补贴标准视住房租赁市场行情适时调整。
《办法》规定,按照高层次人才服务属地原则,市直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高层次人才由市本级负责保障人才公寓,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和华龙区的高层次人才由各县区负责保障人才公寓。
来源/濮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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