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濮阳房产网小编了解,2月13日,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总计29.8亿元。
濮阳市全辖获分配金额总计8575万元,其中濮阳市级小计2790万元,清丰县1366万元,南乐县2万元,范县3595万元,台前县441万元,濮阳县381万元。
另,郑州市全辖获分配金额总计7.44亿元;洛阳获4.09亿元;信阳3.19亿元。
通知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市县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科目。
附补助资金分配表:
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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