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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自规告〔2023〕5 号
经濮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濮地(出)2022-R-P-5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濮阳市地产交易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该宗地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网址为http://www.pyszrzyjy.com:7780(濮阳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濮阳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移动端,通过手机进行申请报名竞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7时。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如因竞得入选人与其交纳竞买保证金身份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注:由于低版本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内核会造成页面显示不正常,而影响用户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8、Win10,推荐使用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10以上版本或者360安全浏览器(内核不低于IE10,兼容模式),建议使用IE11,请竞买人提前检查电脑环境,以免影响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河南公共资源证书助手请到濮阳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电脑的运行环境。
八、联系方式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393)6667016
濮阳市地产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鑫
联系电话:(0393)6651736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濮地(出)2022-R-P-5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网上拍 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20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濮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濮地(出)2022-R-P-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人为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承办机构为濮阳市地产交易有限公司。
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濮阳市振兴南路31号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393)6667016
(二)濮阳市地产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开州路中段
联系人:沈鑫
联系电话:(0393)6651736
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机构
申请人可在本系统首页下载濮阳市土地资源交易系统手机客户端,直接通过手机端进行申请报名竞价,也可通过以下地址、联系方式,申请电脑CA证书办理。
1.河南信安CA:
办理地址:濮阳市胜利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尚城大厦12层1207。
办公电话:15639396342,郑州总部电话0371-96596转人工客服。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线上办理网址:https://www.hnxaca.com/
2.河南华测CA:
办理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濮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办理电话:0393-6966215
办理时间:工作日8:40-12:00 13:00-17:30
线上办理网址:http://map.hnca.com.cn/online/applyCommon/527.shtml
3.深圳CA:
办理地址: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
办理电话:16639338626
线上办理网址:
http://gt.pyggzy.com/GTJY_PY/SysHelp/index.html。
4.北京CA:
办理地址:郑州市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0号楼907室
联系电话:13598803773 18513027777
线上办理网址:http://help.bjca.cn/service.html
三、交易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一)地块编号:濮地(出)2022-R-P-56号;
(二)地块位置:龙乡路西、胜利路北;
(三)地块范围:东至龙乡路,西至规划十六路,南至胜利路,北至规划三路;
(四)出让面积:45721.51平方米(合68.58亩);
(五)土地供应方案文件:濮政文〔2023〕12号;
(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4112723BA0014;
(七)土地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内容:商业用地B1≤5%);
(八)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九)地上建筑面积:≤114304平方米(其中配套设施≥2000平方米);
(十)适建内容:地上为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为地下停车库、人防工程;
(十一)建筑限高:地上<80米,地下≤12米;
(十二)土地开发程度:场地平整;
(十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十四)交地时间:付清出让金后90日内;
(十五)动工时间:交付土地后一年内开工;
(十六)竣工时间: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十七)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及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
(十八)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濮规条字〔2023〕第2号),执行《濮阳市城区建筑风貌控制管理技术导则》。
五、竞买申请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本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一)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五)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拍卖交易时间
(一)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7时。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23年5月5日9时开始,在濮阳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pyszrzyjy.com:778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拍卖交易起叫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濮地(出)2022-R-P-56号地块起始价为每亩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叁万元(183万元/亩),增价幅度为每亩人民币大写壹万元(10,000元/亩)的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仟零贰拾万元(50,200,000元)。
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使用美元或者港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竞买申请人, 应按竞买保证金缴纳当天外汇中间牌价将等值人民币交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该账户只接受现汇方式汇入,不接受以现钞方式存入。
八、竞买申请
(一)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2016〕5号)、网上交易公告、宗地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有效数字证书办理需三个工作日)。详情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竞买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的,应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竞买申请人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4日17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现状图及其他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此次交易不组织对网上出让地块的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如对网上交易相关文件及宗地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或濮阳市地产交易有限公司咨询。
(四)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办法、出让公告、交易须知、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等无异议,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申请人应以本人身份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交入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每次提交竞买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块,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分别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出资比例及相关信息,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八)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拍卖报价(竞价)
(一)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竞价,按单价(每亩)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起始价为每亩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叁万元(183万元/亩),每次增价幅度为每亩人民币大写壹万元(10,000元/亩)的整倍数。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公布。
(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三)网上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
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高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判断竞价是否成功。
网上拍卖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公布竞价结果。
(四)网上拍卖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1.濮地(出)2022-R-P-56号地块不设底价,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十、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及合同签订
网上交易前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交易结束后,对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以下资料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法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等);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以竞得入选人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证明;
(7)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2.自然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以竞得入选人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证明;
(6)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3.其他组织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7)以竞得入选人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证明;
(8)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4.境外竞买申请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认证的副本;
(2)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以竞得入选人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证明;
(6)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5.联合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以竞得入选人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证明;
(7)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
2.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出让结果公示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以及濮阳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结果。
十二、拍卖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二)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三)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网上交易系统网络专线故障,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故障,代理银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因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日内不能恢复交易的,该项交易自动终止。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我局将及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恢复网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网上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十三、注意事项
(一)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该宗地地上地下有电缆电线、通信设施、管道管网、坟墓等埋藏物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自行拆迁解决并支付相关费用,我局和濮阳市地产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三)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属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网上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范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入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擅自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及法律责任。
(七)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在申请书中列明相关条款。单独申请的,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联合申请的,原则上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我局将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得人使用人民币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2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十)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应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我局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
2.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竞买人因电脑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
(十三)系统推荐运行环境。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8、Win10,推荐使用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10以上版本或者360安全浏览器(内核不低于IE10,兼容模式),建议使用IE11,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河南公共资源证书助手请到濮阳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
(十四)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竞买人应做好个人信息和竞买地点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十六)拍卖成交总价款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土地出让契税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等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缴纳。
(十七)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