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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乡村振兴局提前下达我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 2023年2月下达我区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0万元;2023年我区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0万元。根据开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安排,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濮财预[2022]298号)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濮财预[2022]376号)
3、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0万元。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濮财预[2023]31号)
4、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0万元。
《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濮开财[2023]23号)
二、分配原则
经开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开发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任务,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及开发区实际需求,资金重点安排用于脱贫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形成村集体资产,带动贫困户增收。
二是结合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规划、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项目准备情况、轻重缓急等因素,分配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衔接资金严格按照指标要求,专款专用。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监督电话:0393--6110986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来源:濮阳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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