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省城尚未实施
发布时间: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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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央行发布个人房贷“新政”——“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然而,一周多时间过去了,从省城多家银行营业网点了解到,至今为止,省内仍然没有一家银行正式实施新政。
4日上午分别致电省城多家银行询问新政情况,对方均表示仍在等待总行的细则,多数银行目前执行的房贷政策仍是以前的政策,有的则直接暂停了房贷业务。虽然网上公布了农行、光大等银行房贷细则,但农行山西省分行、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总行的具体通知。
省城一银行的个贷经理分析认为,今年以来,受整体房市低迷的影响,省城各家银行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表现不佳,有的房贷业务下降了三到四成。这次房贷的还贷利率和首付款均有较大幅度下调,这对于银行吸引客户、增加贷款业务量有很大作用。
不过,省城不少银行的个贷部门表示,新政当中提及的概念界定还存在分歧,比如说:对于可以享受优惠条件的“购房”、“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等说法需要明确范围和类型,以便于分行“无缝执行”,这都需要时间。同时,新政给商业银行提供了充分的自主裁量空间,银行既要考虑自己的利润空间,还要兼顾其他银行的执行情况,“等一等,看一看”成为普遍心理。
由于处于房贷政策新旧标准交替之际,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原先办理了固定房贷利率的客户来说,需要及时和银行协商改成浮动利率,否则利益可能受损;已经办理了浮动利率贷款的客户,应与银行及时沟通,了解自己是否适用于优惠政策;而如果你尚未办理房贷,那么需要等待各个银行的细则出台,货比三家之后再作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