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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适房政策,茅于轼已不是次提出反对意见,也远不是个反对者。尽管如此,他的这番高论还是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并很快被口水所淹没。坦白说,笔者也是反对现行经适房政策的,不过我的理由与茅老完全不同。
显而易见,不满经适房不能创造财富,是典型的功利主义思维;担心经适房被腐败的权势者占有而干脆一停了之,则是显著的因噎废食思维。用这两种思维来抵制经适房无疑是苍白的。
我的看法是,经适房或许不该叫作经适房,而应当统称为保障房之类。它的弊端在于,过分强调“低收入”的购买资格,无视中收入者(时髦的说法是“夹心层”)长期无住房保障的困境——从这点来说,茅老关于“购买机会不平等”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因此我认为,经适房只有扩大销售对象,将中收入者纳入其中,才有存在的意义。过于强调越穷越有资格购买,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对穷人不利。
全国各城市对购买经适房的条件都有严格限制,譬如规定家庭年收入必须低于多少,收入越少越能通过审批。这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悖论——既然是穷人,那么就根本没有购房能力。算算看,一套60平方米的经适房总价约二三十万元,穷人拿得出这么多钱吗?去年下半年,武汉、广州等地新上市的经适房销量不到一半,足以说明卖房给低收入者是多么不现实。
但是,大量中收入者却有能力消化经适房。这部分人既没能力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房,又无资格买经适房或租住廉租房,称之为“夹心层”非常贴切。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也曾呼吁将经适房卖给中收入者,但这一建议很快被叫骂声淹没了。事实上,欧美发达国家也有经适房政策,例如英国,经适房就覆盖了中低收入人群。这种做法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稳定房价,使市场上的房价不至于有那么多泡沫。
低收入者买不起经适房,还有廉租房可以选择,而中收入者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事实上,面向中收入者的保障房政策,厦门市去年已经开始实施。这种“保障房”的价格比经适房略高,但比市场价要低得多。此举不但避免保障房乏人问津,也大大提高了政策效率——能使更多的居者有其屋,难道不是的效率、的财富吗?
经适房的门槛再降低一些,其保障意义定会有质的飞跃。至于买不起房的穷人,大建廉租房便是的保障途径——这点,茅老却是极为推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