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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对北仑区的上述举措报以掌声,在“活得起死不起”这一现实背景下,其做法尤具积极意义。一般的印象,殡葬业的问题积重难返,需要从根本上也就是体制上进行变革方能祛除沉疴,舍变革别无良法。而北仑的做法则告诉我们,即使在当前体制下,只要政府部门愿意有所作为、主动有所作为,就一定能有所作为,而且并不需要克服多么了不得的困难———政府是的资源拥有者,并主导资源的分配,政府最有条件提供公益服务。当然前提是它愿意这么做,是否这么做要经过利益抉择,如果政府只考虑到经济效益,或者甚至与市场化经营者结成利益同盟,那么在向居民提供公益性墓地上,政府就必然缺乏责任自觉。
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由北仑区政府推出的墓地为何价廉而物美?无他,不过是“阳光采购”。北仑区的“阳光采购”从一个侧面暴露出当下许多豪华墓地的真实成本。对此有人可能会建议,政府要对那些经营性墓地进行成本核算,并进行价格干预,政府也完全拥有这样的权力与能力,“活得起死不起”的问题不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吗?此建议其实大谬,当前公墓价格畸高的原因有二,一是市场化程度不够,殡葬业的市场化其实是“伪市场化”,最为人诟病的现实是政府部门与经营企业结成垄断同盟,而垄断必然导致紧缺与暴利;二是政府所提供的公益性墓地相当有限。那么要让公墓价格降下来,一是要进一步放开市场,允许更多有资质的企业进入,甚至引入外资,只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才会产出更多的商品以及优质的服务、低廉的价格;二是以制度的方式保证公益性墓地的比例———公益性墓地事实上也会对经营性的墓地构成竞争,关键是竞争力有多大,而竞争力的大小,取决于政府提供公益性墓地的数量。
在对北仑的做法进行一番肯定之后,现在回到本文标题———“经济适用墓:名不正则言不顺”。政府推出“经适墓”的用意虽好,但最终是否为困难家庭接受,尚不得而知,诚如北仑区民政局副局长胡日升所言,“现在社会上节俭殡葬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就怕真想买的人听着‘低价’、‘经济’两字觉得没面子”。胡日升副局长可谓一语中的,但也给了我们一次质疑北仑区民政局的机会———既然已经顾虑到此,为何还要把这类墓地名之曰“经济适用墓”呢?“经济适用墓”之称或具有特别的新闻性,能有效扩大传播范围进而起到宣传作用,但多少缺少一点“以人为本”的考量,甚至让人产生所谓“经济适用墓”究竟是要照顾困难家庭,还是作为一项政绩工程的疑问。古人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信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