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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在经历连续两次重拳调控之后,房贷新政已经在我市陆续落地执行。在投资性需求受到进一步抑制的同时,也令一些自住性需求,特别是一些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多少遭受到一些“误伤”。在现实政策下,如何根据自己的财力来理性购房,更加睿智地购房理财?这里我们通过一些购房者的经历,来给大家支支招。 首套房 可考虑婚房与学区房“二合一” 案例:“80后”的刘先生夫妇,四年前在市区城东买了一套婚房,结婚后孩子出生,现在又在考虑为孩子买一套学区房。可是房产新政令这对夫妇很纠结。刘先生说:“如果买了学区房算是我们的第二套房子,而现在住的这套房子面积不够大,以后可能还要考虑换一套大房子,这样一来,我们很可能被‘第三套’,如果政策不变动的话,换大房的希望可能就此破灭。”据了解,刘先生夫妇的年收入为20万元左右,像他们这样的年轻人,面临结婚、子女就学以及改善住房的三大需求,而现有的房贷政策,确实令这部分购房者比较纠结。 支招:家庭年收入在20万元左右的年轻夫妻,如果购房时不能买大房的话,为避免多次购房带来的贷款“麻烦”,不妨考虑婚房与学区房“二合一”。先买一套学区比较好的老小区二手房作为“过渡”,等条件成熟再买一套大房改善居住条件。 为防止因贷款不成而“违约” 可先办按揭再签合同 案例:面对不断出台的房贷政策,签订购房合同后,要是按揭遭拒,可能会面临“违约”风险。最近,市区的阮先生购置了一套位于袍江区块的88平方米的两居室,单价7300元/平方米。交完定金签了认购书后不久又支付了首付款。首付过后,开发商先去帮他办理银行按揭,等按揭成功了,再签订购房合同。 据了解,由于近期房贷政策多变,我市一些楼盘开始采用“先办按揭再签合同”的方式,以避免因为贷款不成而造成纠纷。一般的程序是先交定金签认购书后,去银行办理按揭,然后再签合同,等着银行放款。不过,所谓的“先办按揭”,其实只是“审查贷款资格”,真正办理按揭依旧是在签完合同之后。 支招:按照这种方式购房的话,可以有效避免“违约”,不过并非所有的开发商都能这样操作,购房者需要在交定金前问清相关事宜,并且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约定清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定金,例如贷款审批未能通过时可否退定金等。 “以房养房”买二套或者三套房 案例:俞先生名下拥有两套房产,原本打算再买一套大户型改善住房,可是按照现在的房贷政策,银行已经停止了三套房的放贷。他本来想通过中介卖掉其中一套住房来支付第三套房子的房款,然而中介却给他出了一个主意,可以先用手上已有的一套或者两套房产作抵押贷款。 支招:消费者想买二套房或三套房,但是因为贷款政策的变化而打乱了原本的计划。因为现在的贷款认定政策是“既认房又认贷”,所以不管是否出卖已有的房产,都不能改变政策对你的认定,不妨利用手中已有的房产来作抵押贷款,如果已有的房子价格足够高的话,完全可以解决贷款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