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发商主要资金来源的银行捂紧“钱袋”,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房企越来越不好贷款了。对此,不少房企表示问题不大,今年销售资金充裕。但从中期看,不是所有的房企都能坚挺。于是,一些中介开始布局,提前招兵买马,一旦房企迫切需要卖房回笼资金时,就有足够的能力揽活。
昨日,就银行收紧开发贷款,记者采访了多家房企,他们都表示短期影响不大。一家品牌房企表示,房企的资金来源丰富,银行贷款不是渠道。另外还有销售款回笼,今年大家的销售量都不错。
不过房产中介还是未雨绸缪,提前布局。总部位于九龙坡区的一家大型中介公司老板认为,随着楼市调控的加码,未来的市场竞争会更激烈,一手楼盘代理市场会较大。于是,他最近把一手房代理业务从原有的公司独立出来,并聘请操盘手,从营销总监到置业顾问全面招兵买马。在南岸区还有两家中介公司也在加大一手房代理业务,最近正通过网络招聘人才。
这些中介公司转型做代理,都是在等待一个时机。中国指数研究院西南分院总经理汪勇说,银行突然收紧开发贷款,从中期看,对房企影响不小。因为房企年底要支付工程款,这会是较大一笔现金支出。这会让资金规模较小的中小房企资金链收紧,部分中小房企甚至因此“缺钱”。
亿房研究中心主任郑军华分析,除了工程款外,目前房企通过上市融资圈钱的通道也被阻断,一大批
房地产公司已经排队半年,迟迟不能上市。这种调控政策的目的,就是逼开发商加速开发,增加楼市供应量。随着调控的加码,两三个月后,会有中小房企根据市场情况加大开盘量,甚至下调价格。
捂紧钱袋子,从中期看能起到促使开发商加速开盘的作用,但也会影响一两年后的楼市供应。一家品牌房企的营销总监表示,如果银行不给开发商贷款,或者只给品牌开发商贷款,那么中小房企很难买地开发。中小房企拿不到地,未来市场上普通高层住宅的供应量就会降低。因为中小房企提供的产品主要是中低端的普通高层住宅,而购买这样楼盘的人,恰恰是社会上最刚性的自住需求。
容磁机构总经理王雪松说,楼盘开发周期是1到2年,现在中小房企不好拿地,将影响后年的市场供给。很可能会按下今年房价的“瓢”,浮起后年房价的“葫芦”。
昨天,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近些年的婚姻热门话题——房产、孩子、外遇等全部涉及。
婚前买房可能属个人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解释三》对此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不过有婚姻专家担心,这样规定很容易导致离婚攀升。据了解,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虽然财产不是平衡家庭的根本所在,但毋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特别是80后冲动性婚姻增多,再免除其经济顾虑,有所商榷。”
女性中止妊娠将不算侵犯男方生育权
“生育权”曾引起很大的争议,现有的《婚姻法》,并没有单独对这一问题做出规定或说明。
《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放宽了离婚门槛。
对此,有法官表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实际案例中,法院虽然判定不准离婚,但很多不孕妻子可能遭受家暴或者冷暴力,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
不过,第十条还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
第三者索要补偿,法院将不支持
外遇,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小三”、“二奶”甚至成为了近年的流行语。
《解释三》第二条对此做了特别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表明为了摆脱“小三”而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例如男方包养“二奶”,如果双方约定分手费10万元,那么,男方不付钱,女方也无权提起诉讼,但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分手费又后悔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这样规定,能够有效遏制“拜金傍大款”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