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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底房产税改革在上海和重庆两市“破冰”试点,至今已百日有余,在政府连续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房产税改革被寄予厚望,也引发市场持久关注。
多重因素导致税收规模小
来自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数据显示,房产税试点至今,上海市认定应税住房2300余套,征收约20笔税款;重庆市已征收税款79万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指出,目前房产税税收收入少是正常现象,征收期限未到是影响其税收规模的原因之一。“房产税不同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是按年征收的,如重庆规定除新购二手房以外的应税住房,纳税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上海为每年12月31日前。一般来说,纳税人会在临近截止期时申报纳税,因此仅看3个多月的税收规模并不具有代表性。”靳东升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也认为,房产税收入规模和税收征收期限有很大关系,随着征税期限临近,总体纳税规模会逐步增长。他同时指出,除了征税期限因素,房产税税基比较窄,应税对象少也是税收规模小的重要原因。“税制设计决定了税收规模有限。”
苏明说,目前上海、重庆两市都主要对新购住房征税,重庆虽然也对存量住房征税,但于独栋别墅等高端住宅,征收面不到10%,因此即使征税期限到了,总体税收规模也不会非常大。
抑制房价短期作用有限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4月份房价数据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超过九成城市的新房价格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面对依然坚挺的房价,不少舆论也质疑房产税试点效果不明显。
对此,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主任冯长春指出,房产税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长远目标是调节财富分配,增加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抑制高房价,短期内仅靠税收手段难以起到作用,还需要运用金融、行政以及增加保障房建设等一系列综合手段加以调控。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也认为,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仅靠房地产税制改革,甚至指望依靠房产税的开征和推广,就能迅速地将过高的房价打压下来,并不现实。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目前中国的高房价是由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既有财税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土地制度方面的问题,还有投资渠道狭窄等方面的问题。
但也有专家表示,房产税刚开始试点,还没有完全铺开,目前尚处在积累经验阶段,但试点成效已经初显。重庆市自开征房产税试点以来,应税住房占总住房成交量的比重同比下降了27%,房价下降10%。其对抑制住房消费起到了积极作用,部分开发商已开始调整户型结构,减少房比重,降低大户型供给。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对高价房的需求有抑制作用,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从长远看,房产税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广还需时日
北京市有可能于今年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住建部专家分析称,这可能是房产税改革向新一批城市推广的重要信号。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偏大,依照收入水平已经超过国际标准。“不收房产税导致保有环节税负较低,这是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偏大的主要原因。因此,房产税应该全国推广。”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蓝皮书也建议,房产税试点应加快向全国推广,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对于何时是房产税在全国推广的时机?各位专家均表示这将是个长期过程。靳东升表示,房产税改革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建设,房产税试点意味着改革才刚刚起步,目前房产税征收面比较窄,将来要是在全国推广,发挥作用可能会大一些。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一样,不能马上显现其成效,而是像中药一样需要一个逐步显效的过程。当前我国全面开征房产税还存在阻力,需要随着试点的探索和改革的完善,在将来时机成熟时推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