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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多年的小产权房管理困境有望在2012年得到解决。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业界认为,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小产权房的管理将变得更加有据可依。据国土部调研,不少地方在落实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时,出现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倾向性问题。但由于土地并未确权,不少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通知》要求,各地要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凡被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办理征地手续之前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要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衔接,确保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