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中新网房产频道从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上海今日公布全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需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在保障性住房方面,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还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措施,着力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完成上述目标。要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