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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近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今年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最重要指标就是房价收入比。上海房地产研究院昨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调控效果初显,房价收入比连续第二年回落,预计2012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回归合理区间,接近2008年水平,将是2009年来回归合理区间。
报告显示,从我国近十年来历史情况来看,全国房价收入比维持在6~7,可算作合理区间,的2001年为6.12,的2009年为8.03,2010年回落至7.76,2011年又回落至7.5,调控效果持续显现,但当前仍略偏高。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厦门等经济发达的东部城市,合理数值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大概为8~10.
统计数据显示,经过两年的调控,2011年一二线城市北京上海和杭州,终于出现了房价收入比的同比下降,而其他典型城市,房价收入比上升的势头也基本被遏制。同时,不同地区间的房价收入比差距逐步减小,格局发生变化。
报告还指出,不同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近两年连续回落,但中等至中低收入家庭房价收入比仍较高。就全国而言,2011年收入户与收入户之间的房价收入比相差8.91倍,与2010年基本持平。就同一收入阶层而言,房价收入比自2009年冲高后连续两年小幅回落,但中等至中低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仍比2009年前高出不少。
分地区来看,中西部地区不同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差距较小,而东部地区的房价收入比整体上偏高收入阶层间差距较大。此外,2011年部分中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有所上升,调控效果不明显。
报告认为,由于中央一再重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放松,根据市场走势,预计2012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价格同比会有小幅下跌(预计3%左右),若按近五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复合增长率以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致估算,则2012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降至6.87,接近2008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