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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近期表态要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并表示“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在今年的“两会”上表示,今年国土资源部将一手抓调研,一手抓执法,为大规模清理“小产权房”做准备。
日前,以建养老院的名义盖别墅的违法别墅区开发商李风景在北京受审。李风景被指控犯有合同诈骗罪,此罪名的刑期为无期徒刑。 这是北京首个以合同诈骗罪被追刑责的小产权房开发商。此外,在国土部的督办下,北京法院于上月底判处了一例国土官员对小产权房不作为的渎职案,北京市国土局怀柔分局执法队负责人曹建明对水岸江南的小产权房项目视而不见,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述事件由于涉及敏感的小产权房问题,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观察人士认为,“按照合同诈骗罪追究小产权房开发商刑责,说明国家在加大力度治理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究竟是否应当清理,各方热议持续。有人说小产权房越早处理越好,有人说小产权房应该予以确认。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有69.1%的人认为小产权房应予转正;26.2%的人认为不应该转正;4.7%的人认为无所谓。有84.8%的民众表示购买小产权房是由于价格便宜。
小产权房的由来
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一般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小产权房在各地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存在已久。在北京,小产权房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陆续出现。当时主要是一些明星、艺术家等为了休闲或养老到郊区买地盖别墅,或者直接购买农家院。
一些所谓的公职或特权人物,专挑地处风景区的乡村买地盖别墅或楼房,钻当时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法规不健全,一人说了算的空子。购得一处民居,无需办理房产证,不用办理土地证,也不必过户,房产尽归囊中。由此导致土地流失严重,农民集体利益受损。
小产权房的现状
据国土资源部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在北京、天津、成都、西安、武汉、南京、济南、郑州、广州、深圳等地,均已建起大量的小产权房。在巨大的经济利益推动下,小产权房屡禁不止,蓬勃发展。深圳是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最突出的城市之一,小产权房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56%,约一半深圳人居住其中。“深圳的小产权房数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总规模是名列前茅的。”深圳住房研究会会长陈蔼贫表示,对于国家相关部门的表态,他认为首先要还原小产权房正确的历史面貌。在深圳外来人口中,超过50%都是居住在城中村,人数约超600万。小产权房对深圳的发展起到了历史性作用,也为城市的兴盛挑了一定的担子。“但我们必须意识到,在小产权房中,有超过95%都是没有办理工程验收,达不到消防验收标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陈蔼贫认为,小产权房毕竟是不合法的,深圳政府也一直在尝试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北京通州的张家湾镇,也是小产权房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围绕地铁八通线尽头土桥站,有十余个小产权项目,包括环湖小镇 (论坛)、太玉园 (论坛)、祥和乐园 (论坛)、月亮湾晓镇 (论坛)、欣桥家园 (论坛)等。在张家湾镇,占地面积约有400个足球场大小的太玉园,堪称北京市乃至中国的小产权房小区,有8000多户、两万余人生活在这里,形成了由欧式洋房、中式板楼以及35栋别墅组合而成的庞大社区。
目前,小产权房的交易由于不受限购令的约束,交易异常红火。比如北京地区的小产权房价格最近就在逆势上涨。而在北京的怀柔、顺义等周边地区也有小产权房在出售。
小产权房命运未卜
面对小产权房的命运将何去何从,业界和社会反响强烈。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郭松海认为,小产权房有那么大的量,“数字估计达60亿平米”,它的形成也有城市房价高逼出的原因,各方利益都需要兼顾。而小产权房在形成中政府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对于小产权房的未来走势,郭松海建议,没卖出去的,政府验收合格后可以收购作为保障房来源,弥补保障房供应的不足。已经住人的,可以让居民补缴出让金、税费等,地方也可以有收益。
全国工商联理事朱大鸣表示,政府对小产权房为什么一直不转正的政策,最主要原因是小产权房实质上暴露了中国的高房价。
万科集团总裁郁亮表示,有好几百万人都住在小产权房里,别说拆掉这些房子需要很多年,拆掉再改建成楼盘也是一种浪费。小产权为解决每个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做了很多贡献。所以解决小产权房不能单纯靠堵,把小产权房改造成租赁公寓是个疏导的方案,比堵的方案要好很多。
对于褒贬不一的小产权房,地产专家任志强也表示,小产权房成为农民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尽管小产权房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从现实情况看确实解决了一部分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必须正视小产权房的客观存在,它已成为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和改善一部分中低收入城市居民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才亮也表示,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需要区分情况,既不能一拆了之,也不能放纵违法。已建成的小产权房作为保障房出租的方案,只适用于没有违反城乡规划,且建造者非以牟利为主要动机的部分;严重违反规划且无法补救的,只能无偿拆除,并对建造者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小产权房可以改正并消除对城乡规划影响的,则视情况分别予以没收或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