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
发布时间:2012-5-4
来源: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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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河南省住建厅了解到,我省已出台《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比如,保障房厨房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严防保障房没“保障”。
保障房选址要适宜人居
郑州市民高先生想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查看了几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总感觉条件不太好,比如交通、周围生活设施等,总有让他不满意的地方。
“我就在想啊,河南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没有啥标准呢?”高先生说,如果有标准,他们也可以对着标准选购保障房了。
高先生的这个愿望实现了。4月2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导则》规定,河南省再建保障性住房,建房地的环境要适宜人居,公共交通便捷,生活设施便利,地质条件安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性用房,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不仅如此,所有的保障性住宅都应充分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日照条件,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小区首排住宅设计时,应尽量避开高噪声声源。
厨房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
有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后,总是觉得房间或者卫生间、厨房等太小。这次,《导则》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要求双人间的卧室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单人间卧室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厨房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卫生间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在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宜建设适当比例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的无障碍设施的套型。
此外,对于不同的家庭构成,分配相应的套型,《导则》中也有明确规定。
廉租房一次性装修到位
装修时严禁破坏建筑结构
保障性住房如何装修,《导则》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施基本装修,室内设施设备完整,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粉刷完成,达到入住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倡导为居民提供装修服务,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室内外装修应遵循经济、适用、宜居和环保的原则,一次装修到位,严禁装修破坏建筑结构。
保障性住房室内应设有给排水、电、燃气、电讯等设施设备,并分户设置水表、插卡式电表和燃气表等。有集中供热设施的,应采用分户计量供热采暖系统。
除以上要求外,《导则》中还对小区环境、施工和验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