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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昨日发布《2012房地产蓝皮书》,提出清理小产权房的办法是将现有的小产权房收编为农村租赁房。在收编时,原则上应确保集体及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失,但又不能让其从中获得不合法的利益,同时还要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一定程度的处罚。 该书的编写者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恩平告诉记者,他认为清理现存的小产权房不应该采取拆除的方式,而应该征收高额税费予以惩罚,使违法者无利可图。 《2012房地产蓝皮书》中对北京小产权房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并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书中认为,任何小产权房都不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应重在对主要责任人(主要是村委会主要领导和开发商及个别乡镇干部)进行处罚。 此外,对于建造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普通小产权房,基本符合城乡规划的,应认可其存在;违反城乡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上应拆除。但如果大多数业主坚持保留,不愿意被拆除,就必须交纳罚款。对于别墅类住宅,应给予高额罚款或超额罚款(数额可数倍于同地段国有土地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