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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可供房源与申购登记情况;
2、全部轮候对象纸质名单、电子文档名单及摇号所需的打印机、计算机等相关软硬件在2012年7月27日交由中意公证处验证后封存;
3、邀请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
4、组织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现场监督、参与;
5、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计算机技术人员现场调试与计算机摇号相关的软硬件至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屏幕上浏览所有轮候对象名单。
6、计算机操作人员通过软件打乱轮候对象名单顺序,使摇号处于待摇号状态。
7、公开摇出轮候对象序列号并在屏幕显示状态下打印,经公证员现场公证后确认。
8、公示期满后15日内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领取轮候对象序号卡和选房通知书。
9、按选房通知书要求到指定地点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10、摇号过程中因停电或机械故障、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造成摇号中止则本次摇号结果全部作废,待恢复正常后重新摇号。
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