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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记者从清丰县获悉, 清丰县供销社创办了我省首家示范性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
该农村经济互助合作属政府批准、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社团法人。合作社社员包括社员单位和普通社员两种类型。社员单位为农资、农机、农副产品加工、餐饮服务、家电及服装零售等经营主体, 每年向合作社交纳会费100 元; 普通社员为社会自然人, 每年向合作社交纳会费10 元。
合作社通过与大型经销商或厂家对接, 向农民或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等农业所需的大宗商品直销或团购服务; 帮助农副产品经营社员单位组织收购、销售产品; 开展社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在社员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扶贫帮困活动; 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残障人士就业、托幼养老提供服务; 为社员开展大型农业机械、汽车、家用电器等租赁服务; 普通社员在社员单位消费, 除享受一定比例的价格优惠外, 还可凭有效证件在合作社领取一定数额的消费返点补贴, 实现互助社、社员单位及社员之间互惠共赢。
截至目前, 该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已发展社员单位120 家, 普通社员2 万余人,已帮助20 余家社员单位和社员之间实现资金互助1000 万元, 已向普通社员发放消费返点补贴10 余万元。